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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對“定向降準”來說,最根本、最核心的問題,就是“準”。亦即不僅要政策方向“準”、工作目標“準”,落實的措施也要“準”。哪個方面不“準”,就有可能直接影響到貨幣政策的效果。
  □ 譚浩俊 江蘇,公務員
  5月30日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部署落實和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。會議明確要求,加大“定向降準”措施力度。昨晚,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6月16日起,對符合審慎經營要求且“三農”和小微企業貸款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,下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.5個百分點。
  這是央行不到兩個月內第二次“定向降準”。中國人民銀行4月22日就曾宣佈,自4月25日起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2個百分點,下調縣域農村合作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.5個百分點。
  “定向降準”擴圍,讓金融機構產生了不小的心理反應。甚至有分析認為,此次擴圍,會不會是全面降準的前奏。顯然,從目前的情況來看,雖然實體經濟,特別是中小企業、小微企業資金相當緊張,但是,從整個社會的資金情況來看,全面降準並不具備條件,也不該實行全面降準的寬鬆政策。
  事實上,中央之所以採取“定向降準”擴圍的方式,將對大力支持實體經濟、特別是“三農”和小微企業達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機構,適當降低準備金率,不僅僅是為瞭解決“三農”和小微企業的貸款需求,更是為了營造更好的支持實體經濟發展、幫助“三農”和小微企業脫困的良好環境,形成正確的貨幣政策導向。
  也正因為如此,對“定向降準”來說,最根本、最核心的問題,就是“準”。亦即不僅要政策方向“準”、工作目標“準”,落實的措施也要“準”。哪個方面不“準”,就有可能直接影響到貨幣政策的效果。
  由於此前政策留下的“後遺症”太多,需要修補的漏洞太大,不僅存量盤活的工作很難產生效果,增量用好的要求也很難得到落實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新增的信貸資金,也就很難進入實體經濟,尤其是“三農”和小微企業,導致資金緊張的矛盾無法緩解。
  正是基於這樣的背景,中央決定實行“定向降準”的政策,首先對“三農”和小微企業支持力度較大的縣域商業銀行進行“定向降準”。在此基礎上,再對支持實體經濟、特別“三農”和小微企業比例較大的其他商業銀行予以“定向降準”擴圍。自然,就要看執行的效果和投入的“準”星如何了。
  據相關人士分析,“定向降準”政策從起步到現在,釋放的資金總額將達到3000億元左右,相當於全面降準0.5個百分點所能釋放資金總量的60%。也就是說,如果這些資金能夠不打折扣地全部落到實體經濟、特別是“三農”和小微企業當中,那麼,實體經濟資金緊張的矛盾將大大改善。
  問題在於,相關金融機構能夠嚴格按照中央的要求,切切實實地將資金全部投放到實體經濟嗎?會不會採取變通的方式,又將資金轉移到平臺公司、開發企業和大型企業呢?這就要求有關方面必須監管前移,並制定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與辦法。如抽查金融機構的貸款結構、新增貸款去向、老貸款的結構變化等。一旦發現問題,立即糾正,並追究當事人和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責任。
  總之,“定向降準”關鍵不在釋放多少資金,而在向哪些方面釋放,“準”星如何。只有在確保去向“準”的情況下,“定向降準”釋放的資金量才會成為決定因素。相關報道見25版  (原標題:央行兩月兩祭“定向降準”,核心是“準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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